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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Wu Accounting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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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省局、金华市局和义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治税,深化法治理念,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以“七五普法”建设为抓手,全力助推我局法治建设实现新跨越。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探索理论中心组学习新方式。“走出去”对标交流,在传统“会议室”学习模式的基础上,联合浦江、磐安举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联合读书班”,联合永康税务局在浙江省委党校四明山分校开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专题读书班;“引进来”内化提升,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相关领导授课教学,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度共开展12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确保每次学习有中心发言、有带头领学。
2.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新活力。打造“一股室一支部”新模式,主动适应党建新形势和体制新变化,将党支部下沉到股室,支部数量增至22个,实现支部与股室一条线、书记与股长一肩挑、党建与业务一盘棋。实行“政治生日”关爱制度,重点组织开展好支部和机关党委两个层级“五个一”活动,支部层面每月为当月过政治生日党员赠送政治生日贺卡,党委层面为适逢整十周年党龄的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并赠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等读本,截至目前,已下发政治生日贺卡270份。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0日开展主题党日,2-4月,通过云上课堂让主题党日“停会不停学”,1-10月印发“党性锤炼手册”近2100册,支部共计开展党课20次,开展各项学习传达490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规组织收入。面对复杂的收入形势和减税降费的政策环境,我们始终坚持全市收入“一盘棋”,科学把握收入任务和进度,坚决不收“过头税”,2020年,我局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41.2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70.83亿元.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质保量推动支持疫情防控税惠政策落地,形成了税惠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税收收入逐渐步入良性循环的良好局面。累计落实各项减免税(费)政策61.52亿元;实现“五减”(减税)8.29亿元;实现降本减负53.02亿元。
3.严谨分析收入势态。依托税收大数据优势,从“税眼”出发,全面分析阶段性经济发展情况,预测未来发展走势,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全年共编发《义乌税收月报》分析12期,形成阶段性经济分析、行业分析等报告5篇。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始终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平时的重点工作,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未经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对外发布。
2020年,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义乌市税(费)保障办法》,搭建涉税(费)数据交换平台。推动《义乌市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落地生效,有效缓解征管一线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推动建设“1+1+X”税费保障应用体系,圆满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两费集中征缴工作。联合地方部门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提升义乌工业土地税收产出。推动欠缴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情况列入义乌市2020版的社会法人信用评价指标,深化应用纳税诚信评价,开展涉税违法行为审查审核工作。
由于与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符,我局废止了原义乌市地方税务局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义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义地税规〔2008〕5号),目前我局已无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重大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等各项制度,明确决策范围、议事规则、保密纪律等,把全市税务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税务工作全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细化行政处罚标准。我局法制部门组织认真学习2020年度行政处罚有关新文件,重点学习《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纳税人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税法遵从能力和水平,与税务机关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2.对相关案卷材料予以保存。我局严格将各类文书例如注销、行政处罚、发表申领等,按照时间、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分门别类规范性存放,让作出的各项行政行为有据可查,以便日后查阅。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纪检组协助党委全面监督,与局党委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工作5次,局党委书记与纪检组长就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问题线索处置等常态化交换意见。
二是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全面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履行好“两个责任”。
三是督促履行职能监督,及时开展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等14次,督促职能单位做好日常监管,防范各线职能监管缺位、失职失责行为。
四是加强纪税合作监督,我局与市纪委机关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2次联席会议,围绕减税降费各项任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3次,检查未发现有关问题。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始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沟通协商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受理包括义乌市数字城市信息管理系统(96150)、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66财税服务热线系统、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等多渠道咨询投诉案件。义乌税务12366是浙江省唯一的区县级12366远程坐席团队。首创工单投诉管理办法,跑出便民利民“加速度”。出台《义乌市税务局纳税咨询投诉工单处理管理办法(试行)》,一方面将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形成工单问题清册,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并开展电话回访工作,广泛开展二次辅导;另一方面以工单传导速度为突破口,做到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形成完整的工单处理链条。
畅通纳税人行政救济渠道,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并充分听取上级法制部门与法律顾问的意见,为征纳双方构建平等的对话平台,维护纳税人权益,实现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打造阳光税务。创新执法信息公示途径,探索线上+线下、实体+互联网的方式,线上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化工作,实现了从浙江省税务局官网自动抓取有关执法公示信息,自动推送至义乌市政府官网,实现双网的互联互通。线下在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办公场所通过服务窗口、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专门采购音像记录设备,用于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执法监督、行政决策、内控机制方面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局已记录执法音像记录条数374条,建设约谈(询问室)1间,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和事项,最大限度防范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按照“全面真实、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在税务网站上传信息公开和最新政策法规等内容,认真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实行即时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通过向纳税人免费赠送《税务指南》、《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方式向公众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法规。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配合义乌市法制办、普法办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提高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按照年度考核要求每月及时报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和法治信息。
疫情期间,发挥线上宣传培训优势,开展税企交流群直播7场,累计观看数量达3300余人次,纳税人学堂直播6场,累计访问2.8万人次。其中,首次通过中英双语直播形式为外商投资企业解读税收优惠政策,获中央财经频道等多家媒体报道,并已入围省局纳税宣传辅导优质作品。
同时,把握“12·4国家宪法日”契机,积极配合普法办宣传宪法,选派业务精通的干部前往市民广场发放税法、社保费宣传册,并在局大楼门口悬挂横幅,营造浓厚的税法宣传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法治教育常态化
抓住法治人才这个关键点,打造专业、稳定、精干的税收法治队伍。巩固强化领导干部“菜单式”学法,积极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专题讲座、知识测试、征文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组织开展2020年度义乌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在《民法典》颁布之际,邀请市民法典宣讲团团长来我局进行讲座,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鼓励税务干部积极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截至2020年底,我局有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法治人才专业化
鼓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公职律师培训,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逐步培养成合格的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活动、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截至2020年底,我局有公职律师3名,另有3人已完成培训,即将取得公职律师证件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如下不足:
(一)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目前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税收政策更新较快,为促进业务融合,也为了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能,我局组织了大量的培训,但仍有部分干部不重视,学习态度不端正,掌握政策不全面。没有扎实的税法知识储备,势必影响税收执法,因此干部的法治意识亟需提升。
(二)执法仍存在不规范行为
从2020年内控平台所反映的数据来看,未及时进行税费种认定、处罚前未作责令限改等不规范行为仍存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不仅需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也不可忽视,需要税务干部从细节上重视税收执法。
(三)税收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法律专业人才数量不少,但都分散在各个部门,而且没有机制能发挥出数量和整体上的优势。下一步,我局将组建一支专业涉税法律队伍,由法治工作人员与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组成,这将大大充实我局的法治力量。
三、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工程,补短板、促提升、抓落实,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进程提供法治保障。
(一)通过内控平台加强对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管理
持续运用好内控平台和内控辅助平台,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积极探索适合我局实际情况的个性化风险指标,并结合全省共性指标,有效加强对税收人员依法行政的管理。同时,围绕着社保费、非税收入划转、所得税、增值税实施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一些专项执法督察。
(二)做好规范年工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借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春风,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和税务人员合法权益,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规避执法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充分运用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有迹可循,打造阳光智慧税务。完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法制审核运用实效,从源头上预防涉税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法税协作
近年来,受大环境的影响,企业破产申请和法院的司法拍卖案例越来越多,我局法制部门将深化税务与法院联席会议、重要事项协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并完善企业重组、欠税核销、破产企业滞纳金、企业资产处置发票开具、法拍房地产“一件事”办理等诸多问题的解决。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把减税降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牢抓实,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落实方案,确保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让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结合义乌实际,谋划研究,精准宣传,加强辅导针对性,增进办税便利性,确保广大小微企业对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五)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
健全完善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改革提升纳税便利度,全面对标省局工作方案,到2021年,全市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推动义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八)坚持依法决策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职律师队伍,认真做好公职律师发展工作,逐步壮大公职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为我局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